里奥内格罗高等法院以程序问题为由,终结了针对第5755号法律及其第226/25号实施法令的诉讼,但没有裁定对原住民社区进行事先、自由和知情咨询的制度是否合宪。五名法官一致接受省政府关于原告缺乏诉讼资格的异议,并驳回马普切—特韦尔切议会协调委员会的起诉。
诉讼由协调委员会的两名werken,即发言人卡洛斯·乌戈·阿拉内亚和米尔塔·格拉谢拉·尼安库瑙于2025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提起。他们主张,这些规范是在没有让社区充分参与的情况下制定的,程序违反国际劳工组织第169号公约、国家宪法和里奥内格罗省宪法。他们要求法院宣布咨询法律框架无效。
省检察机关在五月通过卢西亚诺·米内蒂·克恩和伊格纳西奥·拉卡作出答辩。其辩护没有先讨论法律本身是否有效,而是质疑协调委员会能否以这种方式诉讼。省方认为,仅仅颁布一项规范并不会自动产生案件、争议或具体权利受损,因为诉状没有指出任何影响特定社区的具体项目或政府措施。
高等法院采纳了这一论点,并认定违宪诉讼不能抽象提出。原告必须证明已经发生或即将发生的真实、直接损害,而不是未来的一种可能性。法官把第5755号法律定性为工具性规范:当国家推动可能影响某一社区的决定时,它规定应启动的程序,但本身并不对土地或自然资源作出决定。
第二个理由涉及所选择的司法途径。协调委员会援引最高法院Halabi判例,该判例扩大了涉及集体权利案件中的诉讼资格。法院回应说,这一标准不适用,因为本案是违宪诉讼,而不是集体程序。几个月前,法院已用相同理由把阿根廷环境律师协会排除出本案。
裁决没有采纳总检察机关的立场。代理负责人法布里西奥·布罗尼亚·洛佩斯此前建议驳回省政府异议,让诉讼继续进行。由玛丽亚·塞西莉亚·克里亚多、塞尔希奥·塞西、塞尔希奥·巴罗托、莉莉亚娜·皮奇尼尼和里卡多·阿普卡里安签署的判决,则把协调委员会的政治代表性与其提起此类抽象诉讼的程序资格区分开来;前者没有受到质疑。
这一结果使第5755号法律继续有效,并在没有回答马普切—特韦尔切发言人实体质疑的情况下终结本案。判决也没有认定咨询程序合宪,而是指出,缺少具体损害时,不能通过所提出的诉讼作出判断。这个区别至关重要:裁决决定谁能在何种条件下诉讼,却没有审查规范的实体效力。